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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企业网站ICP备案注意事项、要求细则和所需材料

发布时间:2022-04-12 来源:本站原创 作者:野狼SEO团队 阅读:346

天津市的企业网站备案要求还是比较多的,比如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是,应急电话的填写需要在备注里说明是公司的哪个员工,这点还是挺特别的。所以以后做网站备案的时候,都要看看本省的要求细则,再去做填写,不能想当然。

天津市网站ICP备案要求细则:

1.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,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,需上传委托书至负责人身份证后面。

2.备案信息主体中“负责人信息“需填写法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。

3. 提供天津的手机号。

4.应急电话填写主体与网站负责人外第三联系人手机号,并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。

5.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,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(http://beian.miit.gov.cn/)。

6.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作为一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,不允许作为多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。

7.固定电话必须填写。

8.企业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不能备案。

9.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〔2018〕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。

10.身份证正反面需在同一页上传。

11.企业和个人备案进行电子化核验人脸识别,其他单位类型上传幕布照片和手写核验单照片,幕布照片需右下角标注拍摄日期且背景只能是幕布不能出现白墙等。

天津市企业网站备案所需资料

1,备案证件需原件彩色照片,不能用复印件或扫描件,请直接上传至景安备案系统。

2,网站内容中涉及金融,医疗、药品、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,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彩色照片,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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